职业素养教学部教师教学行为规范

作者: 时间:2017年03月29日 00:00 点击数:

职业素养教学部教师教学行为规范(试行)

为进一步有效贯彻落实“被需值”教育理念,切实增强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性,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,在教务处、人事处印发的《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教师手册》、《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表》的基础上,结合我部教师工作实际,特制定教师教学行为规范。

一、教师应认真完成教学工作,积极实践多元教学方法,不断完善考核方式,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,不迟到、不旷课,关心学生,爱护学生,向先进看齐,努力做一名受学生爱戴的“卓越轻工人”。

二、教师应努力提高教科研水平,在论文发表、课题立项、论文大赛、微课大赛、教学名师、公开课、技能竞赛、教研活动等方面,高要求、严标准,身体力行,率先垂范。

三、教师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唱响被需值、努力被需要,本着“目中有人、心中有情、手中有爱”的理念,既有才、又有爱,有情义、敢担当,爱校如家。

四、教师应按时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,不推诿、不拖拉、不懈怠,和谐相处、互相协作,增强责任心,勇创佳绩,争当先进。

五、教师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到教师年度考核,具体项目和加减分值参考下表:

项目

类别

标准

依据

备注

减分项

违法违纪

违法、违纪、违反教师道德规范-30

必要成果

除完成正常的教学工作外,没有其他专业成果-20

科发处

教学行为

一级重大教学事故-15分/每次;二级较大教学事故-10分/每次;三级一般教学事故-5分/每次。

评控中心

私自调停课-10分/次;因私调停课-3分/次

评控中心

上课未打卡且未补签卡单-3分/次

人事处

未按时提交教学资料-3分/次;教学资料检查不完善、不规范-3分/次

评控中心

学生评教平均得分低于60份-5分/次

各系部

会议活动

教研活动无故缺勤-3分/次

签到表

各种会议不到会且未请假-5分/次;请假-3分/次

签到表

工作任务

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-2~-5分/次

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-5~-10分/次

加分项

按学校人事处《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表》执行

职业素养教学部

2017年3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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