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级学生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》补测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14年06月06日 00:00 点击数:
各系:
按照我院学生管理条例第19条《体育达标标准》要求:凡在校期间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》不达标者,在毕业前统一给一次补考机会,成绩仍不合格者,按肄业处理,不予颁发毕业证书。教务处将与学生处、素养教学部对2011级学生组织一次清测,时间为6月10日(周二)14:30,地点为体育场,望各系给予支持,务必让班导师通知到每一位学生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,影响学生正常毕业。
附需参加清测的名单。
教务处 学生处 素养教学部
2014.6.6
11级体质健康补测名单.xls